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28號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5年本)》已經2024年10月12日第17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并經國務院同意,現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同時廢止。 主任:鄭柵潔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5年本)》.pdf《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5年本)》.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