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于支持數字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月13日
關于支持數字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數字經濟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數字經濟發展“新賽道”,加快培育具有延安特色的數字經濟體系,打造數字經濟發展新優勢,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引進壯大市場主體
1.支持數字經濟企業發展。對列入市級數字經濟重點企業庫并成為示范企業的每家獎勵20萬元,新進入市級數字經濟示范企業每家獎勵10萬元。對數字技術企業首次入選省級瞪羚企業或通過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的企業,獎勵6萬元。(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2. 支持創新創業。數據要素×大賽獲得國家、省級、市級獎項的一次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每年舉行數字經濟創新創業大賽,獎勵資金納入財政預算。(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工信局、市經合局、市財政局)
3. 支持數商發展。對于數據資源首次實現入表且入表金額大于100萬元的,對企業為實現數據資產入表所發生的數據質量評價、數據資產評估和第三方審計等服務費用予以30%的補貼,同一企業數據資產入表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于企業首次開展數據資產登記并獲得相應證書的,按照該企業首批取得數據資產登記證書的登記服務費用的30%補貼,同一企業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10萬元。鼓勵企業開展數據交易,對數據要素產品供方企業予以獎勵,同一企業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稅務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4. 支持中小企業人工智能賦能和數字化改造升級。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三年內應改盡改,支持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和賦能。對參與診斷并實施數字化轉型改造達標的企業,給予診斷費用全額事后補貼,每戶最高10萬元。對每年列入市級數字化轉型計劃的中小企業,按照其數字化轉型總投資額的20%給予補貼,每戶最高5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數據局、市財政局)
二、提升數字經濟能級
5.支持算力發展。推進算力中心建設,并將運營前置,先找市場,按需求有計劃推進。在相關領域進行行業人工智能大模型訓練和應用的企業給予算力券補貼,單次申領算力券金額最高不超過智能算力合同額的10%,同一企業每個自然年度累計申領和兌付算力券金額不超過50萬元。爭取國網綠電交易補貼,統籌推進以信創為主的云服務,加強政務云建設,承接好關中、陜南政務數據異地災備中心建設任務,把延安打造成陜西大數據產業算力災備中心。(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發改委、市供電公司、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6.支持集成電路、機器人和智能終端制造業發展。支持集成電路、機器人和智能終端制造業產業項目,在用地審批、能耗、融資上市等方面依法優先予以支持。支持集成電路、機器人和智能終端制造業以商招商,引進和培育配套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企業每凈增1戶當年實際配套金額不低于500萬元的本地或招引的非關聯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7. 支持低空經濟發展。對新落戶的經營范圍為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eVTOL)及大、中型無人駕駛航空器整機研發制造、核心零部件研發制造與商業運營等領域的低空經濟企業,每家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數據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經合局)
8. 支持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產業發展。打造人工智能與大數據創新應用場景,對形成解決方案和商用案例、評定為省級示范應用場景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數據局、 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
9. 支持平臺經濟發展。引導平臺企業進一步發揮平臺的市場和數據優勢,積極開展科技創新,提升核心競爭力。鼓勵平臺企業拓展“互聯網+”消費場景,提供高質量產品和服務,促進智能家居、虛擬現實、超高清視頻終端等智能產品普及應用,發展智能導購、智能補貨、虛擬化體驗等新興零售方式。支持電子商務發展,打造直播電商、短視頻電商、團購預售、領養定制等新業態新模式。(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10.支持衛星應用創新。推動衛星互聯網示范應用和北斗衛星應用創新,用好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獎勵支持政策,加大新產品開發應用支持。(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工信局、市數據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1.支持信創產業發展。統籌全市信創替代和大型數據中心項目建設硬件需求,構建從主板生產到整機組裝制造完整信創終端產業鏈,推動信創終端產品制造業發展。統籌規劃全市信創替代工作,確定信創PC技術路線及全市信創需求,制定信創統采分用方案,為全市各單位提供信創PC服務;組織教育、衛生、國資等信創PC終端需求量大的行業統籌本行業領域信創需求。(責任單位:市委保密機要局、市數據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國資委、市衛健委、市財政局)
12.支持電子商務和智慧物流發展。加大電商引育力度,鼓勵企業通過公共網絡擴大商品銷售,支持新建電商網絡交易平臺。支持大型物流企業開展物流無人倉、無人車等規模化應用,鼓勵傳統物流企業數字化升級。(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數據局、市財政局)
13.支持數據標注發展。對數據標注企業穩定運行達1年以上,且企業規模達到100人、300人、500人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補貼獎勵。(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三、營造良好發展生態
14.支持數字經濟園區建設。支持創建國家級、省級示范園區,創建數字園區、數字街區、數字港、孵化器等,被評為全智慧園區(街區)、智慧基地、數字工廠、智能車間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15.支持試點示范建設。打造數字化標桿企業,每年遴選數字經濟示范項目5個,分別給予30萬元獎補。(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6.支持產業大腦建設發展。圍繞七大產業集群,通過大數據、云計算和人工智能技術,在蘋果、文旅、油氣裝備、煤炭等領域開展建設產業大腦,實時監控市場動態,預測產業趨勢,實現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創新發展,為企業提供精準決策支持和項目申報扶持,構建高效、智能的產業管理和服務體系。(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 文旅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17.做好金融基金服務。金融支持企業搭建各類數字化經營平臺,助力企業提升數字化經營能力。鼓勵數字經濟企業用好智慧金融服務平臺,協助企業貸款融資。用好用活10億元數字經濟產業類基金,制定出臺基金使用方案,重點支持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低空經濟、智能制造、云計算、通信網絡、大數據服務、人工智能、數字新業態等企業和項目。(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發改委、市金融工作中心、市財政局、市數據集團、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
18.優化營商環境。持續用好數字經濟聯席會議制度、招商引資周“解扣”和數字經濟企業生產經營周“解難”工作機制。數字經濟園區設立“一站式”服務窗口或代辦服務機制,為入園企業提供全程幫辦、代辦服務,從落戶支持、企業培育招引、平臺認定、成果轉化、金融支持等方面為企業提供綠色便捷服務。(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數據局、市行政審批局、市科技局)
19.加強人才保障服務。組建智囊團,與第三方智庫、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引進數字化專家團隊、數字經濟院士。設立“數專員”,通過特殊人才引進、事業單位招聘、選調生計劃、教育培訓培養等,給市縣各行業部門培育專業化“數專員”,全面提升數字化素養。培育“IT”星,推動“圣地英才”數字經濟領域計劃,鼓勵企業緊盯發展需求,引進培訓一批高層次IT精英,解決企業人才短缺等問題。建好人才庫,聯合組織、人社、科技等部門,建立數據工作人才庫,組織全市數字經濟方向人才培訓和沙龍交流活動。培養后備軍,依托延安大學、延安職業技術學院與華為、攀升等企業合作,建立企業、園區與高校人才輸送合作機制,支持產學研人才實訓基地等校企合作培養模式,培育延安數字類后備人才。(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20.注重宣傳引導。強化政策宣傳解讀,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宣傳矩陣,大力宣傳數字經濟的理念、舉措、進展和成效。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典型案例的企業,市融媒體中心為其提供立體式宣傳,提升數字經濟企業積極性和參與度。(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數據局、市融媒體中心)
符合本政策措施,同時符合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規定,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省上有獎補政策的,市上按省獎補政策再追加獎補。本政策措施所指的數字經濟企業為數字產品制造業、數字產品服務業、數字技術應用業、數字要素驅動業包含的相關企業。
本措施自2025年1月15日起施行,2027年1月14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