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工信局、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財金局:
為更好地落實《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推動工業節能降碳和資源綜合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閩工信規〔2022〕2號),加快省級節能和循環經濟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經研究,通知如下:
一、抓緊項目征集入庫工作
(一)抓緊征集項目。建立省重點工業節能改造項目隨時受理申報、審核入庫、集中發布的制度。各地要抓緊征集并匯總上報,省工信廳將不定期發布入庫名單。
(二)企業申報材料。企業在申報重點工業節能改造項目時,申報材料除按《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2022年省重點工業節能改造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閩工信函節能〔2021〕591號)要求外,企業還需提交項目預估節能量承諾函。
(三)項目入庫程序。經縣(市、區)、設區市工信部門分別初審、復核后匯總上報,省工信廳審核入庫并發布。
二、加快使用轉移支付資金
(一)根據省工信廳公布的省工業重點節能改造項目名單,各地可在節能改造項目完工后,以預估節能量為基礎,預撥不超過50%的節能獎補資金至企業。待驗收通過后,根據項目實際節能量,按照“多還少補”原則下達獎補資金,單個項目最高獎勵8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投資額。
(二)2021年內已完成節能量審核的節能改造項目和節能循環經濟示范項目等,且未獲得專項資金獎勵的,適用相應設區市2021年發布的申報指南等相關規定,享受相應的資金獎勵,經費從上年結余結轉資金中支出。
(三)2021年內已完成節能改造、節能量符合《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2022年省重點工業節能改造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閩工信函節能〔2021〕591號)入庫要求、2022年才完成節能量審核的節能改造項目,且適用相應設區市2022年發布的申報指南等相關規定,享受相應的資金獎勵,經費從上年結余結轉資金中支出,不足部分從2022年及后續年度專項資金中支出。
(四)2022年內實施、完成的節能改造項目,可按《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2022年省重點工業節能改造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閩工信函節能〔2021〕591號)要求入庫,適用相應設區市2022年發布的申報指南等相關規定,享受相應的資金獎勵,經費從2022年及后續年度專項資金中支出。
(五)實施光伏發電項目等不涉及產品能效水平提升的節能項目,可不要求產品能效水平達到行業先進值。
三、規范節能量驗收工作
(一)申請驗收。項目完工投產并穩定運行3個月后,可向所在地設區市工信部門提交驗收請示報告,各設區市工信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開展項目節能量現場審核驗收工作,現場核查時工信部門的人員不得少于兩名。
(二)審核工作。節能量驗收審核內容、主要節能量計算方法等可參考《福建省節能改造項目節能量審核指南》(見附件)。
(三)專家組成。專家由各設區技術力量組成,或從省節能中心建立的省級節能量審核專家庫中抽選。一般情況下,專家組由3名及以上專家組成。
請各地抓緊落實,加快省級節能和循環經濟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
附件:福建省節能改造項目節能量核算指南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財政廳
2022年7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